蔬果部门要求必须标注商品的“品名”和“原产地”两项。
需要注意事项和要点如下:
1、品名
一般采用最常见的黄瓜、番茄等商品名称,可以备注“红富士苹果”“金帅苹果”“桃太郎番茄”等品种名,还可以用“富士”“金帅”“桃太郎”等品种名代替。
此外,可以使用地方名,如“章丘大葱”“寿光卷心菜”等特殊名称。
2、原产地
本土商品使用市、县村标识产区,可以用村名或一般广为人知的地名代替标识。如“昌乐西瓜”、“寿光蔬菜”等等等。
进口商品使用“美国”“加拿大”等原产国国名标识,还可以使用人们熟知的“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等美国州名进行标识。注意:禁止使用“USA”等英文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