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业无菌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联邦法规21CRF第113.3条款中,是指食品经过热力杀菌后达到的一种状态。
01.食品在常温条件下(非冷冻),储存,运输,分销,没有具有繁殖能力的微生物。
02.食品热力杀菌后,没有危害民众公共健康的活性微生物存在。(包括不能有芽孢的存在)
我国在1989年9月公布了商业无菌的检验标准:即GB4789.26-1989,后被修订为:修订为GB/T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食品商业无菌,不是绝对无菌,有可能有菌但不能发育繁殖,不能危害食用者健康。
好的商业无菌依赖良好的规范作业,良好的工业卫生,可靠的容器密封,科学的热力杀菌是食品做到商业无菌的三大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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