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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机械结构的可洗净性要求

作者:德正机械 发布时间:2020-02-06 15:43:00

食品机械要求可清洗性概述

产品区域开启方便、处于该区域不能自动清洗的零部件的拆卸和安装应简单、方便。不可 卸的零部件应可自动清洗; 允许不用拆卸进行清洗时, 其结构应易于清洗, 并达到良好的洗净 效果。


食品机械要求可清洗性具体要求

1.处于产品区域的槽、角及圆角应利于清洗。放置密封圈的槽和与产品接触的键槽, 其宽度不应小于深度。产品接触表面上任何等于或小于135°的内角, 应加工成圆角。


2.食品机械接触表面的质量及要求应满足不同材料及结构的要求和表面处理方法的要求。不锈部 板、管的产品接触表面, 一般设备表面粗糙度 Ra值不应大于0. 8um; 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的表 面粗糙度 Ra值不得大于0. 8um


3.食品机械产品接触表面不应喷漆及采用有损产品卫生性的涂镀等工艺方法进行处理。产品接触表面 应无凹坑、无疵点、无裂缝、无丝状条纹。


4.非产品接触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大于3. 2pm, 无疵点、无裂缝。如需电镀和油漆, 其镀面 和漆面与本底应结合牢固, 不易脱落, 形成的表面应美观、耐久、易于清洁。


5.食品畸形儿对于既有产品接触表面又有非产品接触表面, 需要拆卸清洗的零件, 不应喷涂油漆。


6.用于加热工作空气的表面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材料, 或采用镀面, 不应使用油漆, 如属于应清 洗部位, 则应采用不锈钢制造。工作空气接触表面上的焊接接头应连续、严密, 不应形成卫生 死角。


7.与产品接触的软连接处, 表面伸直时应无折皱。与产品接触的部分, 不应采用具有吸水性的 衬垫。


8.需要手工进行清洗的部位, 结构上应保证操作者的手能够达到所需清洗的范围。设备(如桶、罐、槽、锅)底部向排出口方向应具有一定斜度, 以利于洗净液流干, 排气管的水平段应向下倾 斜不小于2. 5°, 使其上凝结的液体只能向外流出。